為落實保密與安全,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之事業應對其保密及安全有關之維護措施與計畫,定期檢討與改進,並送請主管機關查核。
根據「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34條」,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在執行金融資訊服務時,應具備保密與安全的維護措施和計畫。這些措施和計畫應該定期檢討和改進,並向主管機關提交審核。 參考資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021年12月29日)。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取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IndexLawAll.aspx?TY=O&C1=3&ID=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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