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22

快速跳轉
  1. 1.票券金融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除對被投資公司具控制、重大影響或合資權益者,其長期股權投資應採權益法評價外,其他會計處理應與第二章及第三章規定一致。
  2. 2.個體財務報告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及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2條規定如下: 1. 根據該條的第1項規定,除非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重大影響或合資權益,票券金融公司在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應該採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評價。這表示當票券金融公司擁有被投資公司的股份,且具有對其經營決策的控制權、重大影響力,或者有進行合資的權益時,應該使用權益法來評估這些長期股權投資。換言之,當票券金融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擁有相對控制權時,應該使用權益法來衡量這些投資的價值。 2. 根據該條的第2項規定,個體財務報告中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的分攤數應與合併基礎編製的財務報告相同,並且個體財務報告中業主權益的計算應與合併基礎編製的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的權益相同。換言之,票券金融公司在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應該將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按照合併基礎編製的財務報告中母公司業主的比例分攤,同樣,業主權益的計算也應該與合併基礎編製的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的權益相同。 舉例:假設票券金融公司A擁有被投資公司B 60%的股份,並具有對B公司的控制權。根據第1項的規定,A公司應對B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評價。在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A公司應按照合併基礎編製的財務報告中本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的分攤數進行計算。同樣地,業主權益的計算也應該與合併基礎編製的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的權益相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2 條規定:「票券金融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告,除對被投資公司具控制、重大影響或合資權益者,其長期股權投資應採權益…」(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