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條之安全維護作業規範,應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洽商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訂定範本,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根據金融機構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9條,第三條之安全維護作業規範,應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洽商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訂定範本,並報主管機關備查。根據這項法規,金融機構的安全維護作業規範需要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和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訂定範本,並提交給主管機關備查。這個法規旨在確保金融機構進行安全維護工作時有一致的標準和指南可供參考。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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