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有涉及新臺幣及外幣之轉換部分,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之規定辦理。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銀行在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時,若涉及到新台幣和外幣之轉換,應按照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根據《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在進行外匯收支或交易時,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並向主管機關進行申報。新台幣和外幣之間的轉換也必須遵守這些規定。具體的作業程序和管理辦法可以參考該法規的相關條款和規定。 參考資料: - 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管理辦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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