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事業之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二、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
事業之內部稽核實施細則至少應包括下列項目: 一、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與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二、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