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營運表之內容如下: 一、業務收入。 二、業務外收入。 三、業務成本與費用。 四、業務外費用。 五、所得稅費用(利益)。 六、本期餘絀。 七、本期其他綜合餘絀。
根據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5 條,收支營運表的內容包括以下項目: 一、業務收入:指教育財團法人從其主要業務和活動中產生的收入,例如學雜費、教學服務等。此項收入在報表中單獨列明。 二、業務外收入:指教育財團法人從非主要業務或其他收入來源中獲得的收入,例如捐款、投資收益等。此項收入在報表中單獨列明。 三、業務成本與費用:指教育財團法人經營主要業務和活動所產生的成本和費用。這可能包括薪資、租金、設備維護等。此項成本和費用在報表中單獨列明。 四、業務外費用:指教育財團法人從非主要業務或其他費用來源中產生的費用,例如行政費用、營業稅等。此項費用在報表中單獨列明。 五、所得稅費用(利益):指教育財團法人根據所得稅法律規定應繳納或可以退還的所得稅。此項在報表中單獨列明。若為費用則為所得稅費用,若為利益則為所得稅利益。 六、本期餘絀:指教育財團法人在報告期間內收入超過費用和成本後的餘額。此項餘絀在報表中單獨列明。 七、本期其他綜合餘絀:指教育財團法人在報告期間內從其他來源獲得的綜合餘絀,例如匯兌差異。此項餘絀在報表中單獨列明。 參考資料: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35 條、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布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解釋等相關法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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