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第10條,有以下兩點需要注意: 1. 根據第10條第1項,儲訓團學生在任官前,由各司令部委由軍事學校發給學雜費、書籍文具費、生活費、服裝以及提供至軍事學校受訓之伙食。此意味著學生在接受大學儲備軍官訓練期間,將獲得相關費用和生活補助的支援。 2. 根據第10條第2項,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和生活費的發給金額、服裝數量和款式等事項,由國防部來訂定。這表示學生所獲得的費用金額以及相關物品的數量和款式都將根據國防部的規定來進行。 參考資料:「國防部幹事處辦理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發給標準等作業要點」。根據此參考資料,國防部將根據學生的身份和需要來訂定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和生活費的金額和發放標準。比如,根據學生的學校或訓練階段,可能會有不同的費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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