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金管理會應定期檢視自主投資之投資標的組合及分期請領之投資標的組合之績效表現,併同退撫儲金及退休金與資遣給與之相關管理報表及會計報表,報監理會及本部備查後公告。
根據《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自主投資及退休金與資遣給與分期請領實施辦法》第10條,儲金管理會有義務定期檢視自主投資和分期請領的投資組合,並報告給監理會和相關部門,公告退撫儲金、退休金和資遣給與的相關管理報表和會計報表,供查閱。 例如,儲金管理會可能定期檢視投資組合的投資標的,例如股票、債券、房地產等,並評估其績效表現。同時,也會檢查分期請領過程中的投資標的,確保其符合相關規定。儲金管理會會根據檢視結果和報表來評估投資的風險和報酬,並根據需要進行調整或改善。最後,儲金管理會將報告提供給監理會和相關部門,並將相關資料公告,以提供給需要查閱的人使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