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左列事項,並設二科 一、本局各單位文稿之覆核事項。 二、重要及機要文件之拆封及分辦事項。 三、上級機關及首長指示、函電文稿之處理、列管、追蹤事項。 四、本局各單位擬訂、修正、廢止法規 (草案) 之會簽及已公佈法規之登記及整理事項。 五、本局各單位解釋法規案件會簽事項。 六、本局各單位間共同性法規擬定修正及解釋事項。 七、訴訟、訴願、非訟事件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事項。 八、有關法規之蒐集、保管與參考運用事項。 九、各單位業務有關之訴訟及非訟事件管辦事項。 十、本局對立法、監察委員之質詢、巡察及有關單位之協調、聯繫事項。十一、新聞發佈及新聞資料之蒐集、整理、保管、簽報事項。 十二、其他不屬各組室有關綜合事項。 一、第一科 (一) 業務會報議程之編訂、紀錄之管理及決議案件之通知分辦、追蹤列管事項。 (二) 公文時效管制查考、稽核、統計及公文處理流程之研究規劃事項。(三) 人民陳情案件之列管、追蹤事項。 (四) 印信典守、檔案管理及公文繕校事項。 (五) 文件之收發登記及分文事項。 二、第二科 (一) 本局財產之登記管理及保險事項。 (二) 本局辦公處所之管理分配、維護、修繕及使用事項。 (三) 本局辦公處所環境清潔及電器 (電信) 之規劃維護管理事項。 (四) 本局公物用品之採購定製管理與供應事項。 (五) 出納票據及事務零用金之保管與報支事項。 (六) 本局技工、工友之僱用、管理、考核、獎懲、勞保 (含約僱人員) 事項。 (七) 本局車輛之管理調配、保養、修護及油量之購銷及管制稽核事項。
根據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11條的規定,秘書室主要負責以下事項並設有兩個科室: 科室一: 1. 編訂業務會報議程,管理紀錄,以及通知分辦、追蹤列管決議事項。 2. 管制、稽核、統計公文時效,研究規劃公文處理流程事項。 3. 管理人民陳情案件的列管和追蹤事項。 4. 典守印信,管理檔案,以及進行公文繕校事項。 5. 收發文件的登記和分文事項。 科室二: 1. 管理和登記本局的財產以及保險事項。 2. 管理辦公處所的分配、維護、修繕和使用事項。 3. 規劃和管理辦公處所的環境清潔和電器設施。 4. 採購和管理本局的公物用品。 5. 保管和報支出納票據和事務零用金。 6. 管理技工、工友的僱用、考核、獎懲,以及勞保事項。 7. 管理、調配、保養、修護本局的車輛,以及購銷油量及管制稽核事項。 資料來源: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辦事細則第11條 -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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