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掌理本署歲計及會計事項。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務規程第 11 條,會計室的職責是處理本署的歲計和會計事項。具體來說,會計室負責執行和管理本署的財務資源,包括預算編制、核算、結算、報告和監督等工作。此條規定確定了會計室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內的專業職責和權限。例如,會計室負責確保各部門的財務運作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提供相關的財務報告和資料給上級機關或審計機關進行審核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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