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事件,當事人一造為各商務仲裁協會之會員者,得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之標準減付調解費五分之一。
根據問題描述,商務仲裁協會調解涉外貿易糾紛程序及費用規則第24條規定,當事人若是商務仲裁協會的會員,且欲進行調解程序,則可以根據第17條和第18條的標準,減免五分之一的調解費用。 根據商務仲裁協會調解涉外貿易糾紛程序及費用規則第17條,當事人進行調解程序時,需支付一定的調解費用。然而,根據第24條的規定,若當事人是商務仲裁協會的會員,則可享受減免費用的優惠,只需支付原本調解費用的五分之一。 舉例來說,假設某外貿公司是商務仲裁協會的會員,而他們與一家國外公司發生貿易糾紛,選擇進行調解程序解決爭議。根據商務仲裁協會的規定,他們只需要支付原本調解費用的五分之一作為費用,即可利用商務仲裁協會提供的調解服務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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