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職員請 (休) 假,應依照規定辦理。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第 24 條,本分局職員請(休)假時應依照規定辦理。根據該條款,具體的請假辦理程序和規定並沒有在題目提供的內容中顯示出來,因此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資訊或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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