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司機、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 (開除) 、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由第六課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第51條,本分局的司機、技工、工友的選用、退職、解僱、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等事項由第六課負責辦理,並與人事室保持密切聯繫。該條的目的是確定了該分局內各職位的人員選用、就業狀態、分配和管理的責任單位以及與人事室協調的職責。然而,根據提供的上下文,無法找到關於該條的具體範例或最新相關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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