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司機、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 (開除) 、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由第六課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第 51 條,本分局的司機、技工、工友的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等事項由該分局的第六課負責處理,並與人事室保持密切聯繫。 參考資料:經濟部商品檢驗局台中分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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