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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分局設第一課、第二課、第三課、第四課、第五課、第六課、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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