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得依業務需要組織各種委員會或小組;組織章程另訂之。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台南分局辦事細則第52條,該分局有權根據業務需要組織各種委員會或小組,並且該組織的章程可以另行訂定。這表示該分局可以根據需要成立不同的委員會或小組來處理相關業務。組織章程則是指對於這些委員會或小組的組織和運作方式進行規範的文件。根據此條款的規定,該分局可以依據自身業務的需要,組織不同的委員會或小組,並制定相關的組織章程來指導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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