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主管對屬員之平時生活素行,應嚴密查察,加強考核,並將所得品德生活優(劣)資料登入考核手冊,密送人事室登記。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19條,該分局主管對屬員的平時生活素行應該進行嚴密查察和加強考核。對於所得到的品德生活優劣資料,應該登記在考核手冊中,並密送人事室進行登記。這條規定意味著該分局對屬員的行為和品德表現非常重視,將這些資料登記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評估屬員的整體表現。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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