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駕駛、技工、工友之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辦理,並與人事室取得密切聯繫。
依照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48條,本分局的駕駛、技工、工友的選用、退職、解僱(開除)、分配、管理、考核、獎懲、保險均由秘書室負責辦理,並與人事室有密切的聯繫。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高雄分局辦事細則第48條,秘書室負責處理其中一些事項,例如選用人員、退職、解僱、分配、考核、獎懲和保險等。同時,秘書室也需與人事室保持密切聯繫,以確保相關事務的協調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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