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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規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油槽:指儲存石油原油及不含液化石油氣之石油製品(以下簡稱油品)之固定槽體。 二、輕質油品:指汽油(含航空汽油)、輕油。 三、中質油品:指柴油、煤油、航空燃油。 四、重質油品:指燃料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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