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罐頭金屬空罐工廠之設置,依本標準之規定。本標準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該法條規定了食品罐頭金屬空罐工廠的設置標準,如果該標準未規定的事項,則需要依照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進行處理。根據最新的資料,根據《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其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工業用水槽引自石化公用廠,並不符合塑化煉油部煉製公用廠的定義,因此並不屬於該法條所規定的食品罐頭金屬空罐工廠設置標準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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