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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處理準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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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記帳錯誤如更正後不影響總數者,應在原錯誤上劃紅線二道,將更正之數字或文字書寫於上,並由更正人於更正處簽名或蓋章或另開傳票更正,以明責任。
  2. 2.記帳錯誤如更正後影響總數者,應另開傳票更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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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錯誤名詞
  • 傳票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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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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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3 條規定:「記帳錯誤如更正後不影響總數者,應在原錯誤上劃紅線二道,將更正之數字或文字書寫於上,並由更正人於更…」(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1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