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成本,指本期內因移轉商品或勞務予客戶所應負擔之成本。
根據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 34 條,營業成本指的是因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而必須承擔的成本。根據法條所示,這代表在公司營運中所產生的相關成本,例如原物料成本、生產成本、直接人工成本、間接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費用都應列入營業成本。並且需遵守商業會計法第 60 條 (89.04.26)、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 第 17 條 (85.08.28)、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 第 97 條 (87.03.31) 等相關法條,來進行適當的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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