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第2條的規定,電子簽證是指申請人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向貿易局申請輸出入簽審文件。這種電子資料傳輸方式可以分為兩種:一是連結貿易局網站,登錄簽審文件資料後傳輸;二是透過簽審通關服務窗口傳輸簽審文件電子資料。此外,輸出入簽審文件電子資料標準訊息及其建置指引由貿易局另行公告。 參考資料:根據《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第2條後段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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