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11

快速跳轉
  1. 1.指定試驗室經追查有主要缺點者,應於三十天內完成改善。
  2. 2.前項改善期限屆滿,標準檢驗局應實施複查
  3. 3.指定試驗室經追查有次要缺點而仍可有效運作者,應於標準檢驗局限定之期限內提出矯正計畫,報請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這部分的專業知識我無法提供適當的回答。

  • 複查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指定試驗室經追查有主要缺點者,應於三十天內完成改善。前項改善期限屆滿,標準檢驗局應實施複查。指定…」(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商品檢驗指定試驗室認可管理辦法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