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定、檢查合格印證及合格證書之格式,由度量衡專責機關定之。
根據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22條,檢定、檢查合格印證及合格證書的格式是由度量衡專責機關所定。這表示合格證書的格式和內容是由主管機關所制定的,並且應該符合相關的法規和規範。這些合格證書的格式和內容應該具有法律效力,並且在實際應用中具有參考價值。 資料與範例: 根據法規,合格證書的格式不得隨意填寫,必須按照標準的要求進行制定。例如,檢定合格的呼氣酒精測試器應該具有合格證書,其格式和內容應該符合度量衡專責機關所訂定的規範,並應該在合格證書上標明檢定合格的日期、機器型號、檢定結果等相關資訊。這樣的合格證書才能在實際應用中具有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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