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 第 3 條(水利事業之定義)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法所稱水利事業,謂用人為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便利水運及發展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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