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管理機關應洽商有關機關研訂海堤整建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
根據海堤管理辦法第 10 條,中央管理機關應洽商有關機關研訂海堤整建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辦理。舉例來說,當地政府欲進行海堤整建計畫時,應先與中央管理機關協商研擬計畫,並提交給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方能進行後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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