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堤管理辦法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海堤區域內之許可使用,除政府機關及其他公法人使用外,應由各該管理機關按其種類徵收使用費及保證金;其標準及徵收日期,由各該管理機關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