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來水取水設施之計畫取水量以計畫最大日供水量為準,並視需要另加處理廠內之處理用水量及原水輸送之損失水量。
根據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第6條,計畫取水量應以計畫最大日供水量為準,並視需要另加處理廠內之處理用水量及原水輸送之損失水量。例如,若一個水廠計畫每日供水量為1000立方米,並在處理過程中需要用水200立方米,再考慮原水輸送時的損失水量,計畫取水量就應該是1000 + 200 + 損失水量。這樣的設計可以確保水廠在供水時有充足的水量可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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