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壓閥及安全閥設置之規定如下: 一、減壓閥應設在水壓互異供水分區間之聯絡管線,水壓過高時應裝設在其上游之配水管線,使最大水壓不超過所用管種規格容許之最大靜水壓。 二、安全閥應裝設在配水抽水機及加壓抽水機之出口處,及其他容易發生水錘之處。
抱歉,我不知道這些法規的具體內容和相關案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