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機應有備用設置,其出水管線應有防止或減輕水錘發生之裝置。
抽水機應有備用設置,其出水管線應有防止或減輕水錘發生之裝置。根據上述法規,抽水機必須有備用設置,並且出水管線必須有防止或減輕水錘發生的裝置。根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 4 條,飲用水設備應符合必要安全設備標準,以確保供水水質適用飲用水水質標準。例如,如果抽水機有備用設置,則經淨水處理後的自來水即使坪頂給水廠之淨水廠出口,也應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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