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分層負責之規定處理公務,如遇臨時特別案件必須緊急處理時,各處室主管得依其職掌先行處理補請核定。
從上述法規來看,交通部電信總局辦事細則第23條是在規定在分層負責的情況下,如果遇到臨時特別案件需要緊急處理時,各處室主管可以先行處理並請後續核定。這個規定是為了在特殊情況下保障行政效率。根據此條例,可以舉出以下範例: 交通部電信總局在疫情期間遇到網路故障,需要緊急處理以確保通訊暢通,各處室主管可以先行處理補請核定,以確保故障得以快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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