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各單位應就職掌範圍,按前條規定將公務區分為極重要、重要、普通三種,並詳列分層負責明細表簽報所長核定之。
根據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15條,本所各單位應按職掌範圍將公務區分為極重要、重要、普通三種,並詳列分層負責明細表簽報所長核定。這項規定的參考資料需符合法律要求,並且有關於分層負責辦事的具體例子,以及與該條規定相關的最新資料。很抱歉,我無法提供具體參考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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