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訓練所辦事細則5

快速跳轉

各專業科主任講師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專業科有關訓練班次之課程與規範之編擬、設計、檢討及修訂事項。 二、講師、助教之遴選推荐事項。 三、教材之審查事項。 四、課程與實習作業之配合事項。 五、各項課程評分比率之擬訂事項。 六、教學模擬及示範之設計、實施及檢討、改進事項。 七、參考資料之收集及技術研究事項。 八、學習意見之處理及課業問題之解答事項。 九、課程內容與教學方式之研討與會辦事項。 十、參考書刊、教學工具及管驗實習設備之規劃、驗收、運用及保管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專科教學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訓練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 5 條規定:「各專業科主任講師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專業科有關訓練班次之課程與規範之編擬、設計、檢討及修訂事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訓練所辦事細則第 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