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各單位應就職掌範圍,按前條規定將公務區分為極重要、重要、普通三種,並詳列分層負責明細表簽報所長核定之。
對於交通部電信總局數據通信所辦事細則第15條,該條規定了各單位應將公務區分為極重要、重要、普通三種,並詳列分層負責明細表簽報所長核定之。根據該法規,各單位在處理公務時需按照責任範圍進行區分,並經所長核定後方能執行。例如,根據法院判決書,某公務人員在處理特定公務時未依據明確的職掌範圍執行,導致事故發生,最終造成法律責任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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