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處會計室職掌如左: 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及相關資料之蒐集、編製事項。 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事項。 三、會計報告之編製、陳報事項。 四、經費審核、收支憑證保管及報核事項。 五、現金票據及財物查核事項。 六、營繕工程、財物購置處理之監辦事項。 七、會計人員之管理事項。 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第10條指出了本處會計室的職掌內容: 1. 蒐集、編製歲入、歲出概算、預算及相關資料。 2. 預算的分配和執行。 3. 編製和陳報會計報告。 4. 審核經費、收支憑證的保管和報核。 5. 查核現金票據和財物。 6. 監辦營繕工程、財物購置處理。 7. 管理會計人員。 8. 處理其他相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例子: 在《中華民國觀光法》第10條中提到了觀光發展基金的運用和管理,其中涉及到了預算分配和執行的相關事項。因此,根據第10條的規定,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會計室負責進行相關工作,確保預算得以有效運用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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