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時帳簿分下列二種: 一、普通序時帳簿:以對於一切事項為序時登記或對於特種序時帳項之結數為序時登記而設者,如日記簿或分錄簿等屬之。 二、特種序時帳簿:以對於特種事項為序時登記而設者,如現金簿、銷貨簿、進貨簿等屬之。
根據數位發展部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14 條,序時帳簿分為普通序時帳簿和特種序時帳簿兩種。普通序時帳簿是指對所有事項或特定序時帳項的結果進行登記的帳簿,例如日記簿或分錄簿。特種序時帳簿則是指專門用於特定事項的帳簿,例如現金簿、銷貨簿、進貨簿等。這些規定的目的在於協助企業組織健全會計制度,使其會計紀錄具有正確性和可信性。 舉例來說,如果一家企業使用普通序時帳簿來逐日登記所有事項的結果,那麼根據法規,這些登記必須按照事項發生的次序進行,並且不得超過二個月。這樣的要求是為了確保企業的會計紀錄是及時、準確的。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