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鐵路專用側線修建及使用規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建築費用由管轄鐵路估列,由申請人按照合約規定繳納之。
  2. 前項費用全部繳清後,專用側線始得啟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