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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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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託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交通部鐵道局得終止委託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一、喪失第三條資格或第五條條件者。 二、有前條之情形,經交通部鐵道局依約中止執行檢定務,二個月仍未改善者。 三、出具不實之檢定結果者。 四、發生委託契約約定終止之事由者。 五、其他違反法令規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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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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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委託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交通部鐵道局得終止委託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一、喪失第三條資格或第五條條…」(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鐵路列車駕駛人員檢定委託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