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所稱公路之規劃,指公路主管機關就其所管公路路線系統之整體規劃及個別路線之規劃。
根據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條,公路的規劃指的是公路主管機關對其所管轄的公路路線系統進行整體規劃以及個別路線的規劃。這項規則是為了確保公路系統的有效規劃和管理,從整體上促進公路運輸的順利和安全。 與參考資料相關的範例:根據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2124號判決意旨,該案涉及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條的規定,用以解釋公路的整體規劃和個別路線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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