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經營業為興建公路工程所需之土地,得由公路主管機關依公路法第九條之規定辦理,其費用由公路經營負擔,並得併入工程費計算。
對於公路經營業管理規則第7條,根據參考資料中的公路法第9條的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可以依法辦理公路工程所需的土地取得,費用由公路經營負擔並得併入工程費計算。例如,根據公路法第9條的規定,公路主管機關可以依法取得興建公路工程所需的土地,並將費用併入工程費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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