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7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速度限制標字,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最高行車時速之限制,不得超速。設於以標誌或標線規定最高速限路段起點及行車管制號誌路口遠端適當距離處;里程漫長之路段,其中途得視實際需要增設之。
  2. 本標字與第八十五條最高速限標誌得同時或擇一設置。
  3. 本標字為黃色數字。圖例如左: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7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