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獎勵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學校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成效卓著之獎勵,由教育部、直轄市、縣(市)教育主管機關第三條第一款所定條件,會同有關機關逐年定期遴選評定並公開表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