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總局於必要時,得命電信事業或專用電信使用者檢送下列報表: 一、有關業務者。 二、有關財務者。 三、有關電信設備者。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電信總局於必要時,得命電信事業或專用電信使用者檢送下列報表: 一、有關業務者。 二、有關財務者。 三、有關電信設備者。
立法理由一、條次變更。 二、為簡化作業及配合管理之需要,爰修正原條文。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條次變更。 二、為簡化作業及配合管理之需要,爰修正原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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