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軍使用電信局通信設施規定及計費辦法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軍事電報不論何種等級,均依明語尋常電報價目減半計收,凡以軍事報話點券結付者,不滿一點之尾數,應由發電單位按四捨五入折付點券,但記賬用戶於月終總結算後,再將其尾數照四捨五入之規定辦理。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