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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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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網路介接點之設備容量及互連傳輸電路應足以完成良好之通信品質及通信流量。
  2. 2.國內發信用戶撥打國內受信用戶之通信,除經本會許可或受信用戶使用國際漫遊服務者外,發信網路業者或轉接網路業者不得將該通信經由境外網路轉接。
  3. 3.第一類電信事業間之網路互連通信品質,應符合本會所定服務品質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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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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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 9 條規定:「網路介接點之設備容量及互連傳輸電路應足以完成良好之通信品質及通信流量。國內發信用戶撥打國內受信用…」(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