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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 第 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射頻模組(組件)之審驗費用於申請時繳交,依本辦法規定駁回申請時,申請者所繳審驗費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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