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20條的規定,主管機關應於競價日十四日前,向申請人舉辦競價作業流程說明會,使申請人明瞭競價流程。各申請人應指派三至六位授權代理人全程參與流程說明會,並簽署聲明書,聲明遵守競價作業規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根據上述法條,可以引用2018年修正公告競價作業要點第2點第4款第1目,說明競標作業的流程說明會必須在競價日前進行,並且必須讓所有申請人指派代理人參加並簽署聲明書。例如,如果有一家公司的代理人未簽署聲明書,在競價作業中可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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