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所訂之相關書表、證照,其內容應記載事項及格式,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公告之。
根據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56條之規定,有關相關書表、證照的內容記載事項及格式,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由主管機關另行訂定公告。 根據上述法條,主管機關有權另行訂定公告,規範相關書表、證照的內容記載事項及格式。這表示除了本辦法的規定外,主管機關可以對相關書表、證照的內容進行具體規範。 參考資料: - 電信管理法 - 相關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的公告和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