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11

快速跳轉

申請登記為乙級電信工程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資本額為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二、設置合法固定營業場所。 三、僱有符合下列各目資格之人員至少一名,且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電信工程業之職務: (一)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取得勞動部發之乙級以上通信技術職類或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證者。 (二)電機工程技師、電子工程技師、資訊技師、取得勞動部核發之丙級以上通信技術職類或網路架設職類技術士證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抱歉,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規定:「申請登記為乙級電信工程業者,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資本額為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 二、設置合法固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第 1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